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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生计划
专业名称
| 省份
| 计划数
| 考试类型
| 音乐学(师范)
| 山东
| 20
| 校考
| 江苏
| 待定
| 省统考
| 江西
| 待定
| 省统考
| 湖南
| 待定
| 省统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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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名称
| 省份
| 计划数
| 考试类型
| 音乐表演
| 山东
| 5
| 校考
| 江西
| 待定
| 省统考
| 河北
| 待定
| 省统考
| 湖南
| 待定
| 省统考
| 二、招收对象及条件
符合所在省份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,并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。
三、报名及考试办法
(一)山东省
1.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(校考)。
省份
| 报名
| 缴费
| 考试时间
(详见准考证)
| 考试地点
(详见准考证)
| 科类
| 山东
| 网报:
1月31-2月7日下午5点
2月21-24日下午5点
| 网上缴费:200元/人
(初试、复试合一)
| 2月28-3月1日
| 潍坊市招办招生考试服务中心
| 艺术文
| 注:1.网上报名以考生在线完成缴费为准。
2.准考证打印见生源地网上报名系统通知。
3.所有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。
| 2.考试科目及分值
(1)音乐素质(60分):视唱。
(2)主试科目(200分):声乐(含流行唱法,音乐剧唱法,以上两种唱法可自备MP3格式伴奏,或用乐器自弹自唱,也可提供乐谱由我方钢琴伴奏)、器乐(含流行器乐)、舞蹈(含现代、流行、爵士舞蹈),任选一项。考生需提前准备1个考试作品。
(3)加试科目(40分):以声乐为主项的考生,可以不加试其他科目;以器乐为主项的考生,则必须加试声乐。
(二)江西省、河北省、湖南省
江西省、河北省、湖南省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或联考,我校直接使用相关生源省份的统考或联考成绩。具体招生计划以相关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为准。
四、校考成绩公布及查询
我校将于2018年4月上旬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。
五、文化考试与录取
1.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。
2.学校对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校考合格线(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或联考控制分数线)的进档考生,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。具体录取规则见江苏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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